中央一号文件:关于养猪业的要点
2月22日,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》,即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。这是21世纪以来第19个指导“三农”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。
那么,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说了什么?哪些与我们生猪产业有关?
一、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
保障“菜篮子”产品供给
加大力度落实“菜篮子”市长负责制。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,稳定基础产能,防止生产大起大落。加快扩大牛羊肉和奶业生产,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试点示范。
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
按照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、让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的目标要求,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。
统筹做好重要农产品调控
健全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体系,推动建立统一的农产品供需信息发布制度,分类分品种加强调控和应急保障。

二、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
鼓励发展工厂化集约养殖、立体生态养殖等新型养殖设施。推动水肥一体化、饲喂自动化、环境控制智能化等设施装备技术研发应用。在保护生态环境基础上,探索利用可开发的空闲地、废弃地发展设施农业。
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,落实属地责任,配齐配强专业人员,实行定责定岗定人,确保非洲猪瘟、草地贪夜蛾等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责有人负、活有人干、事有人管。做好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。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管理,做好普查监测、入境检疫、国内防控,对已传入并造成严重危害的,要“一种一策”精准治理、有效灭除。加强中长期气候变化对农业影响研究。
三、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
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,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,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,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。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,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,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,推进农膜科学使用回收,支持秸秆综合利用。加大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,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。对机构法人在县域、业务在县域、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,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、再贴现支持力度,实施更加优惠的存款准备金政策。
最后借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、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对一号文件的解读作为结尾——
“乡村振兴是为农民而兴,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”。